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程序
(2001年4月23日周口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 2011年8月18日
周口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修订)
一、会议议题
每次主任会议一星期前,由秘书长负责向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工作机构收集议题,经常委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审定后向主任会议提出。
二、材料准备
“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的汇报材料由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通知准备(或由办公室统一通知有关单位);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汇报材料由各工作机构准备,并按要求送交办公室秘书科。
三、会议通知
一般情况下,会议召开3天前由办公室将会议议题、时间、地点通知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请他们准时到会。
四、会场安排
办公室工作人员一般应在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场是否整洁,用品是否齐全,及时催请未到会人员。会议开始前向主持人报告出席情况。
五、会议记录
办公室专人记录,记好发言要点和会议决定的事项。记录要做到字迹清楚,重要观点不漏记、准确无误。
六、会议纪要
会议结束,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是否印发会议纪要。如发纪要,由办公室负责起草,经常委会主任或秘书长审定,在会后3日内发出。纪要发放范围视情况而定。
七、催办落实
主任会议决定的事项,及时通知有关工作机构或“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办公室要及时掌握落实情况,做好催办工作,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八、会议纪律
主任会议研究的有关保密事项和有关发言,与会人员要严守秘密。办公室要妥善保管好主任会议记录,及时立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