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试行)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是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在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承办或参与有关财政、审计、税务等方面的决议、决定草案的起草工作;对依法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上述方面的草案进行初步审议。
二、调查了解和检查财政、审计、税务等方面法律、法规及其它具有法律、法规效力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负责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以及关于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初步审查。
四、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有关预算审查方面的具体工作。
五、负责监督的具体工作。
六、经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批准,可以对预算执行中的重大事项或特定问题进行调查。
七、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
八、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交付办理的有关议案、批评、建议和意见。
九、承办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
十、办理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口联系的部门主要有: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