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区矫正监管,点验训诫常态化
为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提高矫正质量,川汇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不定期的点验训诫管理。5月10日上午,川汇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到城南司法所对该辖区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集中点验训诫教育。
经点验和身份核查:一、该所49名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中有48名到所接受点验。其中未到一人是聋哑人,查阅其工作档案发现,司法所每周对该服刑人员所在村委进行电话联系一次,了解其情况和动态,每月到其家中回访一次,了解其真实状况,并对其进行教育训诫,保证其不脱管。二、对到所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训诫教育,要求全体社区服刑人员一是牢固树立服刑意识,自觉遵守规定、服从监管、按时报到,不做违法犯罪的事;三是要求服刑人员严格请销假制度,对于外出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必须外出的事由,外出前服刑人员必须向司法所请假;四是要求社区服刑人员随身携带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电话畅通,使手机定位有行动轨迹,管理落到实处;五是要求司法所对服刑人员实行分级管理,根据表现情况调整管理等级。
通过集中点验训诫,提升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和改造意识,也有效预防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等,对社区服刑人员起到了威慑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教育效果。(王爱华 宋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