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法院法警成功阻止一起突发事件
11月15日,周口市中级法院在项城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时,一被告人母亲因情绪激动拿出农药要自杀,项城法院法警大队两名法警快速予以制止,避免了一场恶性事件发生。
为保证庭审活动的安全和庭审的顺利进行,防止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此案开庭前,项城法院派出法警对每位参加庭审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上午9时30分,当法警大队副政委孙妍妍、法警龚建勇对被告人刘某的母亲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其衣服内藏有东西,要求其拿出来,而刘某的母亲拒绝配合。两名法警遂上前执行,因情绪激动,被告人刘某的母亲突然从衣服兜里拿出一瓶农药,要喝药自杀。情急之下,两名法警迅速抓住她的手臂,一边先控制住刘某的母亲,不让其有进一步的危险行为,一边好言相劝:“有什么事情,慢慢说,先冷静下来,不要情绪激动,你这样情绪激动我们不能让你再旁听了。”后在主审法官和司法警察共同的过劝说下,被告人刘某母亲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放弃了自杀的念头。原来,被告人刘某等人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经法院判决后,被告人不服上诉,省高院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被告人刘某母亲认为她的儿子经亲属劝说投案自首后,不但没减刑,反而判了重刑,吃了大亏,再加上被害人家属一直要求对被告人加刑,她害怕法院这次不公正审理,所以准备了一瓶农药,准备在法庭上喝药自杀。
由于法警快速反应,讲究策略,耐心细心,处置得当,将一起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扼杀于萌芽状态。
供稿:项城市人民法院 牛凌峰 孙妍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