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大常委会一次性为法院任命280名陪审员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建设,使司法的专业化审判能更好地尊重和吸纳民意,扩大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和省法院要求按照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高于本院法官人数的比例进行增补的精神,县法院在原有35名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又新增补280名。
此次选任工作,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选任程序、职责和责任等方面做了大量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了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认知程度,争取社会各界的充分支持和广泛参与。在选任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对280名拟任人民陪审员,按照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程序及任职资格、工作能力、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考核,确定吴军锋等280名同志为考核对象,到其所在单位、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进行了调查了解,没有发现影响任命人民陪审员的问题。此次提请任命的280名人民陪审员,学历层次较高,行业代表性较广,年龄分布适中,普通群众比例大。
该县人大常委会一次性为县法院任命280名人民陪审员,体现了人大对法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吸纳到陪审员队伍中,进一步促进了审判工作的民主化和公开化,减轻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更好的推进了司法的民主法制进程,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
(供稿:扶沟县人民法院 翟红卫 邹鹏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