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再次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在近期下发的最高人民法院〔2013〕153号通报中,郸城县人民法院因司法宣传工作成绩突出,再次受到通报表扬。这是该院连续第六年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扬。
近年来,郸城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在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同时,高度重视司法宣传工作,创新工作思路,遵循传播规律,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司法新闻宣传和报刊发行工作,为法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为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司法工作开辟了便捷的信息通道和实现路径。
该院采取有效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干警积极性,鼓励干警在审判执行工作之余,积极总结发现工作亮点,形成文字,踊跃投稿,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司法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法律、宣传法律,争做知法守法公民。六年来,该院在各类媒体刊登司法宣传类稿件26000余篇。为普法宣传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同时,该院高度重视人民法院报发行工作,连续五年征订人民法院报超过500份,有力助推了人民法院报的发行工作。
(郸城县人民法院 孙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