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畅通行政复议渠道 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周口市本着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有好的开端更有好的结果原则,大力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一、将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纳入考评,并对考评指标进行量化,考评结果直接作用于年终评优。督促各县市区加大对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投入力度。
二、规范行政复议立案受理、办案程序,对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进行备案。对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行政复议办公室自接到行政复议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案件如不符合立案条件,开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将材料予以备案。在案件受理后,复议案件将确定两名办案人员,分管领导作为主办人参与办案,共同审理并提出审理意见。
三、案件审理结束,在执行后,执行行政机关提交执行情况回执。将案件执行情况回执进行整理、统计后。对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进行随时跟踪,对不履行、迟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追究该机关责任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逐步转变工作方式,大胆创新工作方法。将原以维持、撤销、变更为主要解决行政争议手段的工作方法,逐渐转变为以调解、和解等柔性方法为主的工作方法。扫除决定一下就了事的消极态度,推动行政复议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真正的做到案结事了。
(信息员蒋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