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打响新环保法实施执法“第一枪 ”
4月14日,太康县环保联合执法,依法查封了地处城郊乡大于行政村马庄自然村的一家环境违法企业,打响了今年以来新环保法实施严格执法“第一枪”。
经查,该家企业以可发性聚苯乙烯为原料,经过预发、熟化、成型、烘干和切割等工艺,加工生产白色泡沫板材,无环保手续,擅自生产,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当天,在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执法具体指导下,由县政府牵头,县环保局、城郊乡政府、县公安局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执法车6辆,对该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依法查处,现场查封生产锅炉1台、配电盘3个,生产设备2套。
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太康县首次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在全县起到了巨大警示和震慑作用。(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