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持续开展蓝天专项行动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年度大气环境质量和蓝天工程目标任务,周口市认真分析大气污染成因,采取多项措施,有的放矢,开展了一系列蓝天专项行动,大气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开展了“蓝天—黄标车禁行”专项行动。1月份开展了“蓝天—黄标车”专项行动。本次行动结合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中心城区实施黄标车区域禁行的通告》,在进入中心城区主要交通路口设置了5个检查站。对进入市区未取得环保标志的车辆进行了检查,要求车主积极申领环保标志,宣传黄标车禁行区域。大部分车主对此项活动表示理解,并愿意积极配合此项工作。
二是开展了“蓝天—垃圾禁烧”专项行动。
三是开展了“蓝天—摸底调查”专项行动。
四是开展了“蓝天—扬尘治理”专项行动。4月份,开展了“蓝天—扬尘治理”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包括建筑工地组、渣土车辆组和建筑堆场组,分别由住建、公安、环保部门牵头。本次专项行动查处工地17处,对5个建筑施工项目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查处渣土车查处46辆散装(流体)物料运输车,对46辆散装(流体)物料运输车进行了批评教育,对12辆运输车进行了处罚;查处建筑堆场3处,对3家建筑堆场进行了取证。
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周口市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PM10浓度从1月份170μg/m³逐月降低到4月份的106μg/m³,PM2.5浓度从1月份的128μg/m³逐月降至4月份的57μg/m³,在全省综合排名由1月份的第6位,上升到2月第4名,3月份第1位。4月份再次排名第一,5项单项指标排名4项位居全省第一(综合指数、优良天数、重污染天数、PM10)。下一步,周口市还将开展“蓝天—秸杆禁烧”等专项行动,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信息员 姚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