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12)
(九)需要由主席团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若干人,推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分别担任大会每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并决定下列事项:
(一)大会副秘书长的人选;
(二)会议日程;
(三)议案审理办法;
(四)其他需要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的事项。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大会秘书长召集。
(九)需要由主席团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若干人,推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分别担任大会每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并决定下列事项:
(一)大会副秘书长的人选;
(二)会议日程;
(三)议案审理办法;
(四)其他需要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的事项。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大会秘书长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