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19)
第五章 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与财政预算
第三十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本级财政预算及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根据需要,提出报告的机关应当向会议提供有关资料。
第五章 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与财政预算
第三十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本级财政预算及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根据需要,提出报告的机关应当向会议提供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