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
(2010年4月28日周口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市人民政府、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010年4月28日周口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市人民政府、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