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8)
第十三条 已列入年度计划的专项工作评议,市人大常委会一般不再安排涉及相同部门和相同内容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
第四章 专项工作评议的调查
第十四条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根据专项工作评议计划,制定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提请主任会议通过。
第十五条 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年度专项工作评议计划和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组织评议调查组。
第十三条 已列入年度计划的专项工作评议,市人大常委会一般不再安排涉及相同部门和相同内容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
第四章 专项工作评议的调查
第十四条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根据专项工作评议计划,制定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提请主任会议通过。
第十五条 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年度专项工作评议计划和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组织评议调查组。